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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山網訊(記者甄英報道)千辛萬苦的從內地托運回設備,哪想到還沒用就有一臺報廢了,這兩天,家住奎屯市的黃先生遇見這麼個“倒霉事”,找到托運部對方又稱和自己無關,沒辦法,黃先生只得將托運部告上消協,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。
  奎屯市黃先生從事採礦行業,10月26日,通過電話從內地購買了兩台採礦專用電動機,千辛萬苦地托運了回來,為了保險起見,黃先生在托運部進行了現場拆封,認定完好後要求托運部運回自己的公司,可運回去了之後,黃先生卻發現其中一臺電動機壞了,根本用不了,黃先生馬上找到了托運鉑可托運部卻聲稱,機器損壞和自己無關。11月4日,黃先生找到當地工商部門消費者協會,希望為自己討個公道。
  奎屯市東區工商所副所長李培說:“我們到現場去查看了以後,這個電動機它的外部鍵上面有一釐米寬的縫隙,這台機子要求的精密度特別高,因為運過來的這兩台機器在托運部為他吊裝的過程中造成損壞,所以這個責任必須由托運部來承擔。”
  工商所經過調查證實,黃先生的貨物在托運部托運過程中損壞,根據我國《消費者協議保護法》,黃先生不負任何責任,理應托運部負全責。經過調解,托運部最終同意賠償黃先生一部新的電動機。李培說:“經過調節後,經營者同意賠償消費者一部新的電動機,消費者只需支付一臺電動機的托運費,然後經營者當場支付消費者12150元,我們提醒消費者在托運過程中,能保價的儘量保價,因為郵政法上如果不保價的,只按照郵資來賠償。”  (原標題:奎屯:商品托運途中受損 損失究竟由誰承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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