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鐵10號線內一男子在吃麵包。記者 邵丹 攝
一名女子在地鐵上吃零食。記者 宋寧 攝
  從昨天開始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正式實施,乘客攜帶摺疊自行車進站以及在地鐵列車車廂里飲食,都將面臨處罰。昨天上午,有一年輕女孩就因在車廂里吃早飯,“吃”了首張罰單,罰款20元。記者探訪發現,昨天早晨仍有很多乘客在地鐵列車車廂里飲食。
  昨天上午有網友發照片說,南京地鐵已經開始對地鐵車廂內吃東西罰款了!照片中一位年輕女孩正拿出20元罰款給身旁的地鐵執法人員,這一消息也很快得到了南京地鐵保護辦公室執法大隊的證實。據南京地鐵保護辦公室執法大隊李彬介紹,“今天早晨7點20分左右,我們執法隊員在從珠江路往邁皋橋的列車上面,發現一名年輕女乘客正在吃早飯,現場情況是我們執法隊員經過詢問之後,她是知道在地鐵上禁止飲食的,但她依然吃了,我們執法隊員依照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,對她進行了處理。”
  昨天上午,記者走訪南京地鐵1號線、10號線以及機場線,都發現有乘客在列車上飲食的情況。在南京地鐵1號線上,只見一位乘客正在列車上喝粥。記者走上前去問道,“你好,在列車上是禁止飲食的,您知道嗎?”“我以為就是不能吃固體食物呢,對不起我不吃了。”這位乘客回答說。
  在另一節車廂里,一位老先生怕孩子餓,還是忍不住掏出食物給孩子吃。老先生認為,孩子太小,吃點東西不會有事,加上孩子早晨在家沒吃飽,所以買了兩個包子給孩子吃。
  令人欣慰的是,從昨天的現場探訪來看,大部分乘客都知道地鐵中禁止飲食。另外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還規定,禁止摺疊自行車進入地鐵,從昨天的現場探訪來看,很少有乘客觸犯這一條款。
  數據:截至昨天15:00共計行政處罰34起,行政警告12起,行政罰款22起。銷售活動1起,派發印刷品12起,吸煙7起,賣藝1起,攜帶摺疊自行車1起,列車車廂內飲食8起,撿拾廢舊物品3起,攜帶活禽1起。票務稽查合計5人次,共計243元。其中敬老卡2人次,殘疾卡1人次,逃票2人次。
  地鐵車廂禁食

  引網友熱議
  南京地鐵開始處罰乘客在車廂內吃東西的消息公佈之後,也在網絡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。
  【支持方】
  @趙小靜Davina:禁食完全正確,有些人就是不自覺,完全不考慮他人想法~應該一開始就禁食。
  @-咕嚕咕嚕冒泡泡o0o0:罰得好!看別人在我面前吃韭菜包子我就噁心,那味……唉,不說了,說多了都是淚啊。
  @哎喲媽耶:地鐵內有必要禁食,再好的香水也抵不過那韭菜盒子味兒。
  @桃丨子:該罰,今天早上在1號線看到一對情侶在吃麥當勞,搞得車廂一股子味道, 還在你喂一口我喂一口。真是太噁心了!污染空氣,看得人也不舒服,公共交通,請遵守公共交通的規矩,自覺點。不然你就別坐地鐵,買輛車,在自己家車上隨便吃!
  【反對方】
  @ellenchoi:餓了就吃東西,這是人的生理需要,可以理解。如果硬性的法律、法規明令禁止,感覺這也有點不夠人性和人道。
  @小樓聽雨135:是哪個領導拍著屁股想出來的創收手段?衛生不是這麼講的,吃東西只要不影響他人就行,做作,浮誇風!
  @瑪麗加菲貓:為什麼不能在地鐵上吃東西?有些人上班路途遠趕時間,早飯都在外面買了地鐵上吃節省時間。吃完垃圾丟垃圾桶就好啦,憑什麼不給吃?
  @亞麗童鞋:要真正做到地鐵禁食,先取締地鐵口的移動攤位和地鐵裡面食品死貴死貴的亭子。
  鐘曉璐 記者 盧斌 範傑遜
  在列車上吃東西的大有人在

  地鐵“禁食令”會否成一紙空文?
  幾經修改的南京地鐵“禁食令”最終定格為“禁止在列車車廂內飲食”,對於這樣的禁令,不少市民有擔憂,規定會不會出台後難以執行,成一紙空文?因為在此之前,與此相類似的禁煙令、行人嚴禁闖紅燈等規定,在執行的過程中就遭遇了市民有令不遵的情況。昨天是地鐵新線試運行的日子,記者進行了探訪,發現在列車上吃東西的還是大有人在。
  現場直擊

  “禁食令”執行 吃東西的大有人在
  昨天早晨,地鐵10號線和地鐵機場線試運行,記者在現場看到,不少車站內依然有人進食,大多為上班族。而在禁令所指的車廂內進食的也大有人在,在地鐵10號線車廂,一男子就抓著一片麵包,旁若無人地在大嚼,絲毫沒註意車廂上方貼著的禁食標誌。下午,同樣是在10號線上,記者又發現一位30歲左右的女子在吃“肯德基”,旁邊也沒有人進行制止。昨天,記者對1號線、2號線以及兩條新開通的線路都進行了探訪,像以上兩位這樣,在車廂內吃東西的人不在少數。
  市民擔憂

  禁令或成一紙空文
  “對於這樣的禁令,大體上是同意的,不過還是有一些擔憂!”昨天,記者採訪了不少市民,他們的觀點都差不多。假如一位乘客手裡拿著肉包、油條、豆漿,一邊進站一邊吃,上了地鐵站台,此時列車進站了,他還沒吃完,手裡拿著這些直接就上車繼續吃,怎麼來防止這種情況的出現?就是這位乘客繼續在車廂內吃了,早晚高峰車上人那麼多,哪個能來罰款?恐怕執法者從一節車廂挪到另一節車廂都難。
  “我最擔憂的還是禁令在我們這難以執行的問題!”市民孫女士稱。孫女士在香港、臺灣等地區都生活過一段時間,曾見過好幾個地鐵乘客因在“地鐵付費區內飲食”或者在“禁止飲食區”內吃東西而被罰的事情。“香港、臺灣地區的地鐵有專門的稽查員或巡視員來監督,一旦有不遵守規定的乘客,馬上就會依規進行處罰!”
  孫女士稱,自己的擔憂其實是有理由的。首先,南京作為特大型城市,每天乘坐地鐵的人非常多,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人流更是集中,而這個時間段很多人都在吃東西,假如帶進了車廂,哪個能及時來執法,恐怕需要的執法人手也不夠。除了缺執法人手的問題外,執法難度也可想而知。“就是有人把早飯帶進車廂吃被執法者發現了,對方及時停止,講幾句好話,恐怕也沒哪個執法者好意思處罰吧。”
  律師觀點

  有限的執法力量能否確保禁令的執行是個問題
  “制定這個規定的出發點是好的,不過效果可能不容樂觀,還容易影響法律的權威性!”江蘇東恆律師事務所曹小寅律師稱。曹律師認為,飲食是公民的本能需求,一般不應受到干涉。而且,地鐵高峰期如此大的人流量,有限的執法力量能否確保禁令的執行,也是一個問題。如果有法律卻得不到落實,反而會降低法律的權威性。“因車廂內進食而影響到別的人,在我看來還是屬於個人道德的範疇,不宜用法規強制約束。”
  一波三折

  南京版地鐵“禁食令”幾經修改
  據瞭解,早在2008年,南京就曾擬禁止在地鐵內飲食,但隨後引發質疑。2009年1月起實施的《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(試行)》中,備受爭議的“禁止在地鐵站台和車廂內吃喝”條款並未出現。不過,去年相關部門擬重新制定《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》,在去年12月初公佈的條例草案中,重提禁食令。新條例中第四十條“禁止破壞市容行為”中第六項行為就是“在地鐵車廂內或者付費區飲食”,違反該規定的,“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其改正,並可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”。
  在征求意見後,到了12月底,條例草案中又對“禁食令”作了一定修改,提出對部分乘客,像嬰幼兒、年老體弱因健康原因需要飲食的,可適當照顧。後條例草案再次作出修改,保留了“禁止在列車車廂內飲食”的內容,但是在付費區內飲食的禁止性規定被刪除。最終該條例被審議通過,昨天已經正式實施。
  【相關鏈接】

  多地用重罰

  保障地鐵車廂“禁食令”
  香港:地鐵規定,任何人不得在地鐵付費區內飲食,包括月臺和車廂等,否則處以定額罰款港幣2000元。
  臺灣:《大眾捷運法》規定,乘客若在捷運“禁止飲食區”飲食,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的罰款,沒有模糊空間。
  內地:新版《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於2014年1月1日起施行,其中明確地鐵車廂中禁止飲食,如有違反,最高可處500元的罰款。
  向靜 記者 錢鳴 戚在兵 姚均祥
(原標題:南京地鐵禁食首日開出罰單 女乘客列車內吃早飯被罰20元)
(編輯:SN14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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